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或質押的。那么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或質押的。關于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借款人追究違約的條件是什么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或質押的。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咋辦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并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第二十四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