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拖欠房租的滯納金一般多少合適

導讀:
租房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生活方式。那么滯納金一般多少比較合適呢?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那么租房拖欠房租的滯納金一般多少合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租房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生活方式。那么滯納金一般多少比較合適呢?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關于租房拖欠房租的滯納金一般多少合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許多剛走進社會的年輕人來說,他們手頭沒有多少錢,所以他們會選擇租房。租房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生活方式。我們必須按時交房租,否則會有一定的滯納金。那么滯納金一般多少比較合適呢?對于這個問題也是生活中常見的問題,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
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但同時應該注意:在我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認為根據合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違約金的性質應當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
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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