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務清算清償的排序是怎樣的以及如何追討貨款

導讀:
人民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破產公告后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那么破產債務清算清償的排序是怎樣的以及如何追討貨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破產公告后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關于破產債務清算清償的排序是怎樣的以及如何追討貨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供應商向企業提供貨物后,客戶應該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但在現實生活中,貨款并不是交貨后就結算的,有時候往往三個月或者更長時間才結算,如果客戶破產了,那么破產債務清算清償順序貨款是怎么排序的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破產債務清算清償對于貨款的順序規定
企業破產清算時,債務清償是有一定順序的,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貨款是屬于普遍債權,最后才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破產債務債權怎么進行申報
申報破產債權,是指債權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后,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機關申報債權,以明確其依破產程序行使權利的意思表示。申報破產債權,是破產程序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并行使權利的前提。
1、破產債權申報的效力
破產債權申報發生兩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參加破產程序并行使權利的資格和權利,如表決權,依破產程序接受債權清償的權利等;
(2)債權的訴訟時效因破產債權申報而中斷。
2、接受破產債權申報的機關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向法律規定的機關為之。否則,不發生債權申報的效力。破產法(試行)第五條規定:破產案件由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申報破產債權的內容
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這些證明材料應包括申報債權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債權的內容和原因、債權的性質等。
4、應申報的破產債權的范圍
破產法(試行)第三十條規定: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為破產債權。如果債權人未依法律的規定申報債權,則其程序法與實體法上的權利均歸于消滅,即債權不復存在。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5、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
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是指法律規定或法院指定的債權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機關申報債權的期間。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破產案件后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發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通知已知的債權人。
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破產公告后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三、如何追討貨款
1、堅定信心,讓欠款戶打消掉任何拖、賴、推、躲的思想。人人做夢都想空手套白狼,認為欠賬是一種本事。所以,面對這種情況,不下狠心是收不回來欠賬的。
如果你是代表一個大公司收欠,你應當將公司的強大擺出來,以堅定的口氣告訴對方;寧可花兩萬也要收回欠款一萬。
2、找催收機構平臺幫忙催收
比如催天下通過信用+科技創新模式,合法合規、文明高效,真正讓信用成為債務人主動還款的動力。
3、根據欠款戶還欠的積極性高低,把握好催欠時機。對于還欠干脆的客戶,約定的時間必須前去,且時間一定要提早,這是收款的一個訣竅。
4、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