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和公司的債權債務之間有什么聯系

導讀:
在現實交易市場中,股權轉讓的方式往往因對方公司實際債務問題而不愿被大家認可。而公司作為第三人,本應由其享有的債權明顯受到了限制。股東在擬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時,不管是內部轉讓還是對外轉讓,到轉讓基準日為止,目標公司對外負有尚未到期的債務的,該公司應對相應的外部債權人進行告知。那么股權轉讓和公司的債權債務之間有什么聯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交易市場中,股權轉讓的方式往往因對方公司實際債務問題而不愿被大家認可。而公司作為第三人,本應由其享有的債權明顯受到了限制。股東在擬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時,不管是內部轉讓還是對外轉讓,到轉讓基準日為止,目標公司對外負有尚未到期的債務的,該公司應對相應的外部債權人進行告知。關于股權轉讓和公司的債權債務之間有什么聯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交易市場中,股權轉讓的方式往往因對方公司實際債務問題而不愿被大家認可。所以在有必要進行股權轉讓時,受讓方應如何避免入股后不得不償還企業債務。那么,股權轉讓和公司債務之間有什么聯系呢?今天,催天下小編將為大家一一解答。
(一)債務問題
債權人利益與股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沖突,如何來解決這個沖突?可以引入告知義務來解決這個兩難的問題。股東在擬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時,不管是內部轉讓還是對外轉讓,到轉讓基準日為止,目標公司對外負有尚未到期的債務的,該公司應對相應的外部債權人進行告知。
(二)債權問題
公司有股權發生轉讓,同時公司對外享有債權的情況相對容易處理。
1、股權對內轉讓的情形
這種情況下,外部債務人的償還義務沒有發生變化,只是股權轉讓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權利。此時,轉讓人在轉讓股權時,放棄了相應比例的收益權,而受讓人則依法取得了這部分收益權。
2、股權對外轉讓的情形
與上述情況不同,股權對外發生轉讓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股權受讓人是第三人,情況則與上述情況相同;而如果股權受讓人同時又是外部債務人,就需要分情況討論:
(1)外部債務人獲得公司全部股權,即公司整體轉讓給了該債務人,則債權債務混同;
(2)外部債務人獲得公司部分股權,原來的外部債權債務關系很可能就變成了現在的內部關聯交易關系。值得指出的是,在實踐當中,轉受雙方有時會在轉讓協議中注明,由轉讓人負責在股權轉讓生效前收回股權轉讓基準日前到期的公司債權。
此類條款主要是受讓人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債給自己進入公司后可能帶來的損失所做的一種防范措施。然而,嚴格地說,這種條款并不當然具備法律效力。
第一、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系轉、受方這兩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二者之間的約定不能約束第三人。而公司作為第三人,本應由其享有的債權明顯受到了限制。
第二、如果公司股東會同意由轉讓人收回公司債權,那么,這種條款因為公司的授權而變得有效。
綜合上述各種情形,根據本文對股權轉讓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為債權人,其內部股權發生轉讓時,對外部債務人的影響十分有限,并無必要讓債務人了解債權人的內部變更情況。
以上就是關于股權轉讓和公司的債權債務之間有什么聯系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