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后原債權債務關系如何界定

導讀: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那么股權轉讓后原債權債務關系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關于股權轉讓后原債權債務關系如何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權轉讓后原債權債務關系如何界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轉讓股權時如實履行了出資責任的不承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的法人執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
2、如果股權轉讓方、受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還需提交本公司同意轉讓或受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應由各股東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如果轉讓方是個人需提交其身份證明
3、如轉讓方或受讓方是外商或港、澳、臺商所提供的材料為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商業登記證如果是香港的當事人還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委托的公證人辦理公證如果是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當事人應到當地辦理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館認證
4、涉及國有資產的還需提供有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