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

導讀:
現實中,夫妻因為各種原因或者是感情不和,導致雙方離婚,在離婚時通常會進行債務處理,這是法律要求必須進行的,但是離婚債務還包括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那么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那么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實中,夫妻因為各種原因或者是感情不和,導致雙方離婚,在離婚時通常會進行債務處理,這是法律要求必須進行的,但是離婚債務還包括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那么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關于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實中,夫妻因為各種原因或者是感情不和,導致雙方離婚,在離婚時通常會進行債務處理,這是法律要求必須進行的,但是離婚債務還包括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那么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
一、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
1、婚前一方個人形成的債務,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離婚時,夫妻應連帶承擔。
2、婚后一方借債,一般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二)基于婚姻法對夫妻共同債務性質的界定標準,只有核實借據所涉債務虛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關系期間產生,或者為非法行為產生的,方可確認配偶一方無須擔責。
二、離婚債務如何認定
執行中,對所涉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執行機構首先應依執行依據中的認定作出判斷。執行依據中沒有對債務性質作出明確認定,申請執行人未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為被執行人的,按被執行人個人債務處理。執行依據中沒有對債務性質作出明確認定,申請執行人主張按被執行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并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機構應當進行聽證審查,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應當認定為被執行人個人債務的,作出不予追加決定;
(二)須另行訴訟確定債務性質的,作出不予處理決定;
(三)除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和執行中不直接判斷債務性質的情形外,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裁定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
三、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程序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以上就是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債務如何認定!法律知識介紹!現實中產生的債務糾紛可以到催天下發布債權委托,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主要提供物業費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網貸催收,小貸逾期催收,民間借款產生的借條欠條催收等服務,平臺有專業的催款律師和催收公司入駐,大數據催收工具輔助催收,合法為債權人和債權企業清理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