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導讀: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那么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關于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上每一個人都和銀行打過交道,有些人去銀行存款,有的去銀行借款,我們知道去銀行借款肯定要簽訂銀行借款合同,那么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整理的以下文章,歡迎閱讀。
一、銀行借款合同是什么
銀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貸與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為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又稱貸款人、借款人)之間關于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規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銀行借貸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具有民間貸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二)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三)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四)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五)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二、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存在著遲延發放貸款和不足額發放貸款的現象。尤其是在先簽合同后審批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二)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三)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銀行停止發放貸款應當履行兩項義務:一是通知義務,即將停止發放貸款的事實、理由及時告訴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即繼續按約發放貸款。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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