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與保證人有何區別以及他們有怎樣的關系

導讀:
但是提到擔保人,不得不提保證人。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擔保人與保證人有著十足的區別。(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這一規定則僅適用于物的擔保是由債務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時,因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處于同等地位,債權人有權選擇行使物的擔保或保證。如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兩者均有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因此,確切的可以說:擔保人應當包含保證人。債權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或物的擔保人在合同對其確定的責任范圍之外承擔責任。那么擔保人與保證人有何區別以及他們有怎樣的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提到擔保人,不得不提保證人。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擔保人與保證人有著十足的區別。(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這一規定則僅適用于物的擔保是由債務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時,因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處于同等地位,債權人有權選擇行使物的擔保或保證。如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兩者均有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因此,確切的可以說:擔保人應當包含保證人。債權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或物的擔保人在合同對其確定的責任范圍之外承擔責任。關于擔保人與保證人有何區別以及他們有怎樣的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今社會,債務糾紛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問題,在借貸關系中,或許大家都知道擔保人。但是提到擔保人,不得不提保證人。兩者從字面意思上來說,十分相似。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擔保人與保證人有著十足的區別。那么他們的區別以及有怎樣的關系呢?下面有催天下小編為您分析整理。
一、保證與擔保的區別
首先,從定義上來說:
1、擔保人,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以某財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行為,也就是說,擔保是以設定物作擔保的;
2、保證人,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也就說說,保證人作保證時,是以個人信用為債務人作擔保;
其次,從擔保方式上來說:
1、保證人保證中的擔保人稱作保證人,抵押和留置中的擔保人分別為抵押人和留置人,定金中的擔保人為定金交付人;
2、擔保人擔保人是擔保關系的主體,對擔保關系合法有效與否有決定意義;
二、保證與擔保是怎樣的關系
(一)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僅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即保證人承擔的是補充擔保責任。
(二)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如各自承擔的擔保責任范圍已由合同明確約定,則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或物的擔保人在合同對其確定的責任范圍之外承擔責任。
(三)當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時,如果當事人被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保證人與物的擔任人之間承擔的是連帶擔保責任。
(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這一規定則僅適用于物的擔保是由債務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時,因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處于同等地位,債權人有權選擇行使物的擔保或保證。如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兩者均有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此時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對保證人沒有影響。
因此,確切的可以說:擔保人應當包含保證人。擔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交付人、保證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