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別以及關系

導讀:
保證人就要看是否約定保證范圍,如果未作明確約定,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未約定保證期間,則債權人有權在還款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的類似內容,保證期間則為債務履約期滿之日起的兩年。(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貸款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別以及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人就要看是否約定保證范圍,如果未作明確約定,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未約定保證期間,則債權人有權在還款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的類似內容,保證期間則為債務履約期滿之日起的兩年。(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關于貸款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別以及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借貸關系當中是存在著擔保人與保證人兩種身份的,而這兩種身份在法律是有明確的區別的,是不可以混淆的,對于他們之間的區別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貸款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別
在借貸關系中,無論是作為保證人還是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都需要承擔代為清償債務的責任。但細分而言,擔保可分為保證、質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擔保人包含保證人。
1、條件不同,擔保人、保證人的條件不同。
2、保證人不但自身負責,而且他的繼承人也負責。
3、保證人不得承擔超過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如果保證人替主債務人作出了清償,可以對后者提起訴訟,以求獲得償還。
4、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以保證人的信譽和財產來為借款人提供擔保。而擔保人則多是以其財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債權人有權變賣、拍賣該財產。
5、保證分一般責任和連帶責任,如果約定的是承擔連帶責任,則當債務人無法償還貸款時,將由保證人代償。而作為擔保人,如果債務人不還款,同樣承擔代償責任,并將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6、時效不同,擔保人的責任時效為還款日屆滿的6個月,如果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代償責任,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保證人就要看是否約定保證范圍,如果未作明確約定,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未約定保證期間,則債權人有權在還款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的類似內容,保證期間則為債務履約期滿之日起的兩年。
二、保證與擔保是怎樣的關系
(一)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僅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即保證人承擔的是補充擔保責任。
(二)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如各自承擔的擔保責任范圍已由合同明確約定,則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或物的擔保人在合同對其確定的責任范圍之外承擔責任。
(三)當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時,如果當事人被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保證人與物的擔任人之間承擔的是連帶擔保責任。
(四)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這一規定則僅適用于物的擔保是由債務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時,因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處于同等地位,債權人有權選擇行使物的擔?;虮WC。如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兩者均有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此時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對保證人沒有影響。
三、貸款擔保人要具備什么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4、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5、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