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

導讀:
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1、離婚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2、遺產繼承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3、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保全擔保。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請人能夠正常經營。財產保全的程序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那么用于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1、離婚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2、遺產繼承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3、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保全擔保。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請人能夠正常經營。財產保全的程序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關于用于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里的強制措施。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用于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
家庭糾紛中的保全擔保有哪些
1、離婚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
2、遺產繼承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
3、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保全擔保。
財產保全的措施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負責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法律準許的其他方法包括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等方式。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請人欠申請人500萬元貸款,用具有相當價值的樓房擔保,保證能夠償還申請人50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請人能夠正常經營。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請人的勞動收入、禁止被申請人作為等等,也屬于財產保全的方式。
財產保全的程序
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