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

導讀:
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單方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的債務不是屬于家庭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只能執行家庭財產中屬于擔保人的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有保證人清償債務期限的,保證期間為清償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那么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單方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的債務不是屬于家庭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只能執行家庭財產中屬于擔保人的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有保證人清償債務期限的,保證期間為清償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關于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方擔保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執行
單方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的債務不是屬于家庭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只能執行家庭財產中屬于擔保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保證人清償債務期限有多久
保證的期限應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的話,則按下列規定處理:
1、屬于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2、屬于連帶保證的,債權人有權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超過約定的和上述1、2種規定的期限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有保證人清償債務期限的,保證期間為清償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沒有約定債務清償期限的,保證期間自最高額保證終止之日或自債權人收到保證人終止保證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六個月。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時,保證期間如何確定作出了規定,并于該條特別規定了保證債務的清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