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需要擔保嗎

導讀:
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那么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需要擔保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關于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需要擔保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需要擔保嗎
訴前財產保全要不要提供擔保,要依據起訴主張什么權利而定,如果主張撫養費、人身傷害賠償等權利,可以不提供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工傷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
(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經濟困難的;
(三)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涉及損害賠償的;
(四)因見義勇為遭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的;
(五)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發生保全錯誤可能性較小的;
(六)申請保全人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由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償付債務能力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
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
二、訴前財產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這里的情況緊急通常表現為相關財產可能被轉移、轉讓、隱匿等,從而影響到債權的實現;
(2)訴前保全是在起訴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
(3)對訴前保全有管轄權的法院有三個方向的選擇,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對此債權人需要注意;
(4)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應當提供擔保;
(5)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大家一定要注意,這里用的是必須。
(6)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7)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保全財產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8)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9)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