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財產保全擔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導讀:
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后15日內,申請人應當盡快起訴。15日屆滿,申請人沒有起訴的;財產保全的解除方式一、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財產保全擔保是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提供的保證對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擔保。那么解除財產保全擔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后15日內,申請人應當盡快起訴。15日屆滿,申請人沒有起訴的;財產保全的解除方式一、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財產保全擔保是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提供的保證對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擔保。關于解除財產保全擔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知道,起訴之后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案件才能開庭審理。經常會用到財產保全這一法律措施和程序。眾所周知,我們如果想要財產保全就必須要依據申請人的申請,那么假如想解除財產保全擔保該怎么辦呢?
財產保全擔保的解除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撤銷財產保全的申請;
2、被申請人已經履行義務;
3、在訴前財產保全中,申請人在法定起訴期間內不起訴。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后15日內,申請人應當盡快起訴。15日屆滿,申請人沒有起訴的;
財產保全的解除方式
一、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
二、保全擔保《國家賠償法》規定,財產保全錯誤而產生的賠償,由人民法院負擔。所以,在實踐操作中,當事人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時,法院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方式一般為現金或實物的抵押。如果當事人沒有足夠的現金和相應的實物,也可申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一般為信用擔保,不用辦理抵押手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財產保全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擔保:
(一)申請人提供物的擔保或現金擔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擔保、物的擔保或現金擔保;
(三)專業擔保公司提供信用擔保。
三、財產保全的費用說明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但你要提供你訴訟標的同樣額度的擔保。
為何要做財產保全擔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響被申請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導致一定的損失,為保護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對申請人申請有誤的,申請人應對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不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因此,法院在申請人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時,要求申請人提供相當于申請保全財產等值的經濟擔保,保證對財產保全不當的損失進行賠償。
財產保全擔保是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提供的保證對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