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可以解除嗎?

導讀:
國家的財產保全主要對有爭議的財產進行保全,其目的在于避免財產受到損失。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fā)生了變化。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那么財產保全可以解除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家的財產保全主要對有爭議的財產進行保全,其目的在于避免財產受到損失。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fā)生了變化。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關于財產保全可以解除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因為財產問題產生糾紛。財產分割或者財產分配永遠是當事人雙方爭議的焦點。國家的財產保全主要對有爭議的財產進行保全,其目的在于避免財產受到損失。那么財產保全可以解除嗎?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比如,被申請人已主動將申請人請求的標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請人自行履行了義務;再如,申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放棄請求權。
2.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訴前保全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申請人應抓緊時機與被申請人解決民事糾紛,不能解決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以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損失。
解除條件
1、《民訴法》第一百零一條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2、《民訴法》第一百零四條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3、申請人在財產保全期間撤回申請,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請的;
4、人民法院確認被申請人復議意見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銷原財產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對當事人不服財產保全、先予執(zhí)行裁定提出的復議申請,人民法院應及時審查。裁定正確的,通知駁回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不當?shù)模鞒鲂碌牟枚ㄗ兏蛘叱蜂N原裁定。
5、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決的義務,財產保全已沒有存在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zhí)行時止。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書
申請人(被保全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yè)),住。聯(lián)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申請人(申請保全人):,。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解除(寫明財產保全/行為保全/證據(jù)保全措施)。
事實和理由:
你院于年月日作出()號財產保全/行為保全民事裁定,(寫明保全內容)。
(寫明申請解除保全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號財產保全/行為保全/證據(jù)保全民事裁定書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財產保全可以解除嗎?法律知識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