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

導讀:
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最長期限是30天。那么訴前財產保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最長期限是30天。關于訴前財產保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保全是什么?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那么訴前財產保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
什么情況下會將訴前財產保全解除?
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
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
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
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
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時間期限是多久?
訴前財產保全最長期限是30天。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財產保全擔保費用怎么支付?
財產保全擔保就是申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如果因保全錯誤為被申請人或案外人造成損失,申請人或擔保人應予賠償的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相應的把財產保全擔保分為訴前保全擔保和訴訟保全擔保。在提供擔保方面,訴前保全與訴訟保全有所不同,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其申請;訴訟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也就是說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擔保的情形存在,當然如果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業依法駁回其申請。財產保全擔保方式一般為現金或實物抵押。
1、采用現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擔保費用標準是:經一次審理程序為一個收費單位,訂立相應的收費標準,如需進行二審另行收取相應的擔保費用。一審擔保費為申請保全標的1.3~2%。二審按一審的收費標準的80%另行收取。
2、擔保的限額為:標的額20萬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