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的成立以及解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導讀:
反擔保成立所需要的條件1、第三人已經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擔保;3、須符合法定的形式;4、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應申請人的要求對外出具保函,所以銀行在履行擔保責任代申請人履約或受益人作出賠償支付后,應從申請人那里得到相應的補償,而有時申請人本身又無法作出類似的補償,這就還需要有一個第三方作為反擔保人向銀行作出賠償,使開出保函的銀行免受經濟損失。那么反擔保的成立以及解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成立所需要的條件1、第三人已經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擔保;3、須符合法定的形式;4、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應申請人的要求對外出具保函,所以銀行在履行擔保責任代申請人履約或受益人作出賠償支付后,應從申請人那里得到相應的補償,而有時申請人本身又無法作出類似的補償,這就還需要有一個第三方作為反擔保人向銀行作出賠償,使開出保函的銀行免受經濟損失。關于反擔保的成立以及解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成立所需要的條件
1、第三人已經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擔保;
3、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擔保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4、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解除的條件
1、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2、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占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于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
反擔保人的抗辯權有:
1、擔保人因過失未主張自己獨有的抗辯權而承擔了可減免的擔保責任;
2、擔保人支出了不必要或不合理的費用,反擔保人對此種費用不承擔責任;
3、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時因過失沒有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而做出大于債務人應承擔債務范圍的清償。
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應申請人的要求對外出具保函,所以銀行在履行擔保責任代申請人履約或受益人作出賠償支付后,應從申請人那里得到相應的補償,而有時申請人本身又無法作出類似的補償,這就還需要有一個第三方作為反擔保人向銀行作出賠償,使開出保函的銀行免受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