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內容規定

導讀:
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口頭協議,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內容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口頭協議,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關于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內容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時我們認為口頭協議是沒有任何根據的口頭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訂立的口頭協議不得提供證據,另一方當事人辯稱從未訂立口頭協議,對此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就想笑闡述。
一、口頭協議的內容
1、概念:口頭協議是協議的一種,但有其非常明顯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書面的形式,通過口頭達成的協議,這種協議一般是沒有法律效應的。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法律規定有些種類的合同是必須用書面方式簽定的,否則一定要有第三方當事人證明或口供。
2、優點:方便、快捷、省時、沒有太多的格式要求。
3、缺點:變更性強、穩定性差、取證難、證據保存難。
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于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協議,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國家法律規定的應當采取書面合同的,當事雙方卻僅進行口頭約定,主張方能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協議,可以視為有效。
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書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頭合同。口頭合同比起書面合同簡便易行,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訂立書面合同,而口頭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也同樣是有效的。
國家法律規定的必須要采用書面協議的方式,比如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房屋銷售合同等,如果這類合同采取口頭約定的形式,那么可視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