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規定內容

導讀:
釋義一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含義離婚又稱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二實行協議離婚有利于在婚姻關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心平氣和地解決矛盾沖突避免互相指責消除對立情緒更可以減少日后雙方的仇視和對立。四協議離婚不僅要求雙方離婚的合意而且要求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財產的分割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妥善安排這樣有利于維護當事人雙方子女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三)夫妻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那么協議離婚的規定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釋義一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含義離婚又稱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二實行協議離婚有利于在婚姻關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心平氣和地解決矛盾沖突避免互相指責消除對立情緒更可以減少日后雙方的仇視和對立。四協議離婚不僅要求雙方離婚的合意而且要求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財產的分割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妥善安排這樣有利于維護當事人雙方子女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三)夫妻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關于協議離婚的規定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釋義
一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含義
離婚又稱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
理解離婚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離婚的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本人。
二是離婚必須以有效的婚姻關系為前提。
三是離婚還必須在夫妻雙方存續期間才能進行。
四是離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
五是離婚將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其主要特征
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以及子女和財產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
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三離婚方式可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三從法律上確立協議離婚制度有以下重要意義
一協議離婚制度注重婚姻雙方當事人的主觀意愿實行協議離婚制度是婚姻自由原則的重要體現。我國法律賦予并保障公民自主自愿地處理個人婚姻問題的權利。男女雙方有自主自愿地締結婚姻的自由同時在婚姻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也賦予了他們解除婚姻關系的自由并為其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
二實行協議離婚有利于在婚姻關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心平氣和地解決矛盾沖突避免互相指責消除對立情緒更可以減少日后雙方的仇視和對立。
三這種離婚方式不究問離婚的原因和具體理由有利于保護個人隱私。
四協議離婚不僅要求雙方離婚的合意而且要求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財產的分割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妥善安排這樣有利于維護當事人雙方子女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四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夫妻。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其離婚須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對于夫妻一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應依訴訟程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即要求雙方對離婚的意愿必須是自愿的真實的一致的。
(三)夫妻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問題達成協議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