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

導讀:
債務人有到期債務,不催促債務人要錢,致使債權人的債務無法清償。這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的追償權,而跳過債務人去找第三人要求追償,這是債權人的代位權,那么對于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呢?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那么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有到期債務,不催促債務人要錢,致使債權人的債務無法清償。這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的追償權,而跳過債務人去找第三人要求追償,這是債權人的代位權,那么對于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呢?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有到期債務,不催促債務人要錢,致使債權人的債務無法清償。這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的追償權,而跳過債務人去找第三人要求追償,這是債權人的代位權,那么對于債權人代位權的生效條件包括哪些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只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不但主體資格要合法,而且債的行為也要合法,這不但是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要求,也是對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務關系的要求。
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
2、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經到期
這時債權人才可以向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如果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尚未到履行期,債務人就不能對其債務人行使請求權,也就不存在債權人對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
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如果沒有約定履行期或履行期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第62條規定,應認定經過了合理的時間,可以認定是到期的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使債權人造成損害
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前提條件,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務,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
至于原因如何可以不予考慮,對此法律亦未要求債權人就此承擔舉證責任。而且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的行為需對其債權人的到期債權造成不能實現的危險。
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
4、債權人代位權的范圍應當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這是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一個法律約束。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目的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因此只有當自己的債權存在不能實現的危險,才能行使代位權。
但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是有一定限度的,即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范圍不能超過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如果超過了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而行使代位權,就是對債務人權利的侵害。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