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擔保人證明催款過訴訟時效算中斷嗎

導讀: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后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后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那么對于擔保人證明催款過訴訟時效算中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后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后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關于對于擔保人證明催款過訴訟時效算中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證明訴訟時效中斷,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在案件發生的過程中,存在著影響案件發展的中斷,或者可以將案件的結果判斷為訴訟時效中斷,我們需要重新收集證據來證明和核實案件,具體內容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對于擔保人證明催款過算訴訟時效中斷。
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
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系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是什么
1、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在此種意義上,民法學稱訴訟時效中斷為根本性障礙。
2、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具體事由后述)。
3、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
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4、當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時,不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
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
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
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后果不同
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后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后兩個時效;
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造成案件的中斷往往存在許多因素,對此我們需要做一個簡單的了解,才能防止這類事件的發生,造成自身損失。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