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拖欠貸款被告證人不出庭是否可以

導讀:
知道案情的單位或者個人有義務出庭作證。被告證人不出庭作證的,不能作為終審判決的依據。而且,如果證人不出庭,對案件沒有影響。一般情況下,除非經過法院同意許可,否則,作為證人必須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因此,我國法律對證人的保護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那么惡意拖欠貸款被告證人不出庭是否可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知道案情的單位或者個人有義務出庭作證。被告證人不出庭作證的,不能作為終審判決的依據。而且,如果證人不出庭,對案件沒有影響。一般情況下,除非經過法院同意許可,否則,作為證人必須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因此,我國法律對證人的保護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關于惡意拖欠貸款被告證人不出庭是否可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知道案情的單位或者個人有義務出庭作證。被告證人不出庭作證的,不能作為終審判決的依據。而且,如果證人不出庭,對案件沒有影響。沒有法律規定證人必須出庭,這是個人自愿的,所以對于惡意拖欠貸款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解答。
一般情況下,除非經過法院同意許可,否則,作為證人必須出庭作證。但是作不作證法院一般不會干涉,不出庭作證法院不會采信證言而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證人的訴訟地位獨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鑒定人,與其他訴訟主體相比,證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強制性
證人在作證時應當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
2、證人作證的義務性
出庭作證是證人的義務,對于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證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得以拒絕。
3、證人必須了解案件情況
知道案件情況是證人的一個基本特征,也是成為證人的必備條件。證人對案件事實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實的發生過程中或發生之后形成的,在訴訟中,證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記憶通過語言文字再現出來,成為證人證言。
對證人的保護制度是什么?
如果證人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必然引起證人作證特別是出庭作證率下降,而證人作證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產,庭審書面化、形式化,最終不利于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破壞了社會秩序和損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我國法律對證人的保護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1、依法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打擊報復證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八條規定,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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