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中的抵押擔保和求償抵押的運用

導讀:
抵押擔保是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的追償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擔保。所不同的是,在求償抵押擔保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為抵押人,第三人則為抵押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在辦理求償抵押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依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那么反擔保中的抵押擔保和求償抵押的運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擔保是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的追償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擔保。所不同的是,在求償抵押擔保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為抵押人,第三人則為抵押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在辦理求償抵押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依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關于反擔保中的抵押擔保和求償抵押的運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擔保是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本擔保中的擔保人)的追償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擔保。提供求償抵押的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本身,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具體闡述。
求償抵押主要在國際貿易、工程承包和資金借貸等業務中采用。
在這些業務中,債權人往往希望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能夠便捷地從保證人處獲得金錢償付,并避免抵押物登記的麻煩和擔憂抵押物日后處理的不便,而折價給自己又無使用價值,這時,就需要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其滿意的保證擔保,再由債務人向保證人提供求償抵押擔保。
求償抵押和本擔保的恰當搭配可以滿足當事人的各種需要,維護交易安全并避免擔保之風險。
求償抵押與抵押擔保一樣,也是一種物權擔保。
所不同的是,在求償抵押擔保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為抵押人,第三人則為抵押權人。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用作求償抵押的財產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如果用作抵押的為動產,則應是不易損耗的資產(如機器設備、交通工具等),那些易損耗的資產不能作為抵押物的標的(如食品等)。
債務人和第三人在辦理求償抵押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依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