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斷條件是什么!

導讀: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發生的訴訟時效成為無效。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那么訴訟時效中斷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發生的訴訟時效成為無效。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關于訴訟時效中斷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發生的訴訟時效成為無效。待事情解決后,再重新開始新的訴訟時效計算。一般是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來決定和實施。那么訴訟時效中斷條件是什么!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
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
2、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3、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于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2)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3)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5)申請仲裁;
(6)申請支付令;
(7)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8)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9)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10)申請強制執行;
(11)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12)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13)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以上就是訴訟時效中斷條件是什么!法律知識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