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如何收取

導讀:
保證金如何收取繳款當事人應當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交納通知書、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交納通知書、收容教育人員請假離所保證金交納通知書,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一次性足額交納取保候審保證金、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收容教育請假離所保證金。交通事故保證金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保證金收取之日起三日內存入銀行。保證金的沒收與退還公安機關作出沒收取保候審或者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的決定后,應當出具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決定書、沒收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決定書,銀行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決定書,按照規定將沒收的保證金上交國庫。那么保證金如何收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金如何收取繳款當事人應當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交納通知書、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交納通知書、收容教育人員請假離所保證金交納通知書,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一次性足額交納取保候審保證金、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收容教育請假離所保證金。交通事故保證金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保證金收取之日起三日內存入銀行。保證金的沒收與退還公安機關作出沒收取保候審或者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的決定后,應當出具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決定書、沒收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決定書,銀行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決定書,按照規定將沒收的保證金上交國庫。關于保證金如何收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金如何收取
繳款當事人應當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交納通知書、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交納通知書、收容教育人員請假離所保證金交納通知書,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一次性足額交納取保候審保證金、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收容教育請假離所保證金。以現金方式交納保證金的,繳款當事人應當填寫現金解款單,銀行收取保證金后,應當立即填寫通知書回執聯;以支票等轉帳方式交納保證金的,銀行應當在款項收妥后填寫通知書回執聯。銀行應當將填寫好的通知書回執聯交給繳款當事人,繳款當事人憑通知書回執聯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手續。交通事故保證金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保證金收取之日起三日內存入銀行。
保證金的沒收與退還
公安機關作出沒收取保候審或者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的決定后,應當出具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決定書、沒收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決定書,銀行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決定書,按照規定將沒收的保證金上交國庫。
公安機關作出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金、收容教育請假離所保證金、交通事故保證金的決定后,應當簽發以繳款當事人為收款人的現金支票,由繳款當事人到銀行取回保證金。
注意事項:
1、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決定沒收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與決定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相同。
2、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并責令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將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宣讀,并要求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注明。
4、公安機關決定沒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后,應當及時通知指定銀行將沒收的保證金,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交國庫。
5、犯罪嫌疑人對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
6、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內作出復議決定。上級公安機關復議后,決定撤銷或者變更沒收保證金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7、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納保證金的,依照本規定關于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