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

導讀:
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一)截留應退未退保證金。有的公安部門將應退單位繳納的保證金未按時退還,而是作為“暫存款”掛賬;有的公安部門將財政撥給退當事人的保證金,只退還一部分,其余部分則用于自身周轉。有的公安局將財政局應退取保候審保證金,未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而是納入單位經費統一使用。有的直接將取保候審保證金用于墊付本單位經費支出。(三)保證金結轉退付手續不及時。(四)保證金轉罰沒收入程序不合規。有的公安部門將當年收取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年終以同樣理由一次性將其全部轉為罰沒收入。那么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一)截留應退未退保證金。有的公安部門將應退單位繳納的保證金未按時退還,而是作為“暫存款”掛賬;有的公安部門將財政撥給退當事人的保證金,只退還一部分,其余部分則用于自身周轉。有的公安局將財政局應退取保候審保證金,未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而是納入單位經費統一使用。有的直接將取保候審保證金用于墊付本單位經費支出。(三)保證金結轉退付手續不及時。(四)保證金轉罰沒收入程序不合規。有的公安部門將當年收取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年終以同樣理由一次性將其全部轉為罰沒收入。關于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金管理中有哪些問題
(一)截留應退未退保證金。有的公安部門將應退單位繳納的保證金未按時退還,而是作為“暫存款”掛賬;有的公安部門將財政撥給退當事人的保證金,只退還一部分,其余部分則用于自身周轉。
(二)部分單位挪用保證金。有的公安局將財政局應退取保候審保證金,未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而是納入單位經費統一使用。有的直接將取保候審保證金用于墊付本單位經費支出。
(三)保證金結轉退付手續不及時。有的經偵大隊將收取的當事人保證金,長期不辦理退還或轉為罰沒收入處理,而是用于自己單位的資金周轉。
(四)保證金轉罰沒收入程序不合規。有的公安部門將當年收取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年終以同樣理由一次性將其全部轉為罰沒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