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監管有風險的租用家電安全誰保證

導讀:
在北京鑲紅旗附近有幾家維修電器的小店,他們不僅僅維修電器,也銷售、出租舊家-電。相關的運費、安裝費、租賃期間的維護費、租賃結束后的拆機費等,全都由出租方負責,消費者無需付一分錢。本報接到的一起投訴顯示,北京消費者崔-女士租了一臺洗衣機,由于洗衣機進水管老化突然斷裂,水流了一地。監管空白有待填補目前在家-電租賃業,出租的家-電絕大多數都是舊貨。根據規定,在產品安全使用期限內,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將由廠家承擔,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起計算。那么缺監管有風險的租用家電安全誰保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北京鑲紅旗附近有幾家維修電器的小店,他們不僅僅維修電器,也銷售、出租舊家-電。相關的運費、安裝費、租賃期間的維護費、租賃結束后的拆機費等,全都由出租方負責,消費者無需付一分錢。本報接到的一起投訴顯示,北京消費者崔-女士租了一臺洗衣機,由于洗衣機進水管老化突然斷裂,水流了一地。監管空白有待填補目前在家-電租賃業,出租的家-電絕大多數都是舊貨。根據規定,在產品安全使用期限內,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將由廠家承擔,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起計算。關于缺監管有風險的租用家電安全誰保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流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方興起了家-電租賃。租家-電減輕了部分消費者一次性購買家-電的經濟負擔,但由于沒有相應的規范與監管,也給不少消費者帶來了麻煩。
家-電租賃悄然興起
對于消費者來說,租家-電是典型的“花小錢辦大事”。買一臺空調要2000元左右,買一臺小冰箱也要1000多元,但是如果租來使用,一天只要幾元錢,看起來還是很劃算的。
在北京鑲紅旗附近有幾家維修電器的小店,他們不僅僅維修電器,也銷售、出租舊家-電。其中一位老板告訴記者,一臺新的大1匹空調售價不低于1600元,如果租用的話,每年才400多元,長租還能優惠。而且租借期間同樣可免費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務,省錢又省心。記者問他出租生意是否好做,這位老板說:“這兩天還不錯,天氣熱,來租空調的挺多。這附近有不少在中關村打工的外地人,他們的房子是租來的,買空調不劃算,所以就租。”
正說著,來了一個想租家-電的大學生畢業生,他表示,剛剛找到工作,3個同學合租了一間半地下室,新家-電買不起,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就會搬家,所以先來租一臺空調和一臺冰箱。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家-電租賃,租金沒有一定的標準,一般都是老板說了算,新一點兒的租金貴些。以空調為例,有的舊貨一年租金才幾百元,而新一點兒的、匹數大一些的,一個月就要200元。家-電出租方式簡單,消費者只要攜帶本人身份證、簽下租賃合同、繳納押金即可。相關的運費、安裝費、租賃期間的維護費、租賃結束后的拆機費等,全都由出租方負責,消費者無需付一分錢。
另據了解,現在租家-電的主要是兩類人,一是外來打工者,另一類是出租房主。后者因為房屋出租,有家-電和沒家-電的價格要相差幾百元,所以一些房主就先租來家-電,再將房子租出去。這樣,不用管維修,也不必擔心損壞,比買家-電劃算。
這位老板還告訴記者,店內回收一臺使用超過5年的空調,價格大概是兩三百元,把它修理一下再租出去,比搞維修更有賺頭。
租用家-電暗藏風險
在家-電租賃這個行當里,現在正規軍還很少,大多數都是家-電維修店在兼做出租,這就造成家-電租賃業很不規范。
一位維修店老板表示:“我們維修兼回收舊家-電,修好后再賣或者出租。現在很多維修店都這樣,什么賺錢就干什么唄。”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家-電租賃領域,正規軍極少,大多都是一家一戶的小店。但這樣的小店又很難保證出租家-電的品質,對于使用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也很難有能力承擔。因為出租的家-電大部分都是回收來的舊電器,使用年頭不一樣,有的接近甚至已經超過了使用壽命,但仍在超期服役。本報接到的一起投訴顯示,北京消費者崔-女士租了一臺洗衣機,由于洗衣機進水管老化突然斷裂,水流了一地。崔-女士下班后,看到樓下鄰居家的天花板出現水印,個別地方還出現了墻皮脫落現象,崔-女士只好賠償了鄰居800元,但當她找到洗衣機出租方時,對方拒絕承擔責任。而類似的情況在各地屢有發生。
記者在網上看到有一些家-電租賃公司,但詢問得知,他們都不針對散戶,只針對公司、團體的大規模租賃。
監管空白有待填補
目前在家-電租賃業,出租的家-電絕大多數都是舊貨。雖然法律上對舊家-電進入流通領域有規定,但對于這些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管卻十分不利,甚至可以說,家-電租賃業目前是處在無人監管的狀態下。
2008年5月《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正式出臺,對各類家-電使用年限予以了明確規定:彩電8-10年,電熱水器8年,空調8-10年,電熨斗9年,電飯煲10年,電冰箱12-16年,個人電腦6年,燃氣灶8年,洗衣機8年。根據規定,在產品安全使用期限內,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將由廠家承擔,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起計算。這就意味著如果在安全使用年限之后出現問題,生產廠家將不再對產品質量負責。家-電超期服役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會出現電線絕緣老化而導致漏電、元件技術指標下降、有害物質泄漏、噪音增大,等等。
而作為行業標準,《舊貨品質鑒定通則》和《舊貨品質鑒定舊家用電器》都規定:“所有二手家-電必須經過質量監管部門鑒定,對已過使用年限的廢家-電強制報廢;舊家-電銷售前必須在明顯部位粘貼統一的舊貨標簽,并注明家-電的質量責任;未經相關部門鑒定檢測或未粘貼有關標志的二手家-電不準在市場上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