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

導讀: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的規定有以下情形: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那么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的規定有以下情形: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關于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的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的規定有以下情形: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
簽訂擔保合同要注意什么
1、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這種擔保違背自愿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采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2、不要人情擔保。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于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3、不要賄賂擔保。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李某找到某局領導:“我們廠急需10萬元資金,貸款機構方面的工作我已經做好了,就缺擔保人,事成后再給你1萬元。”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