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辯權發生的條件

導讀: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先履行抗辯權應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一方面是指必須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債務,而不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合同產生的。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應當認為雙方所負的債務應處于互為對待給付的地位。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順序,是先履行抗辯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根據區別。那么先履行抗辯權發生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先履行抗辯權應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一方面是指必須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債務,而不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合同產生的。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應當認為雙方所負的債務應處于互為對待給付的地位。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順序,是先履行抗辯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根據區別。關于先履行抗辯權發生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先履行抗辯權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一方面是指必須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債務,而不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合同產生的。另一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互負債務,這就表明應當存在于雙務合同之中。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應當認為雙方所負的債務應處于互為對待給付的地位。
第二,由一方當事人先為履行。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順序,是先履行抗辯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根據區別。
第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