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期限

導讀:
代位權期限代位權期限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3年。后日本民法典及意大利民法典都對代位權作出了規定。債權人代位權成立的條件是什么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那么代位權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期限代位權期限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3年。后日本民法典及意大利民法典都對代位權作出了規定。債權人代位權成立的條件是什么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關于代位權期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期限
代位權期限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3年。
代位權制度成型于法國古老的習慣法中,最早由法國民法典第1166條予以明文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彌補強制執行規定的不完善,特別是不動產的轉讓、請求給付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執行方法的欠缺。由于該項權利僅能在訴訟上行使,故法國學者稱之為“間接訴權”。法國民法典的這一規定對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后日本民法典及意大利民法典都對代位權作出了規定。
代位權指的是如果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已負遲延責任又怠于行使其對第三債務人的權利時,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可見,代位權人并非債務人的代理人,代位權也不是代理權。代理權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為代理行為,則其正常代理活動的法律效果自然應當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而債權人行使代位權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達到增加債務人財產的效果,但債權人代債務人行使權利的初衷是旨在保護自己的債權不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對次債務人的權利而受損害,而不是單純為了債務人的利益而行使此種權利。
債權人代位權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只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不但主體資格要合法,而且債的行為也要合法,這不但是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要求,也是對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務關系的要求。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
2、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經到期。這時債權人才可以向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如果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尚未到履行期,債務人就不能對其債務人行使請求權,也就不存在債權人對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如果沒有約定履行期或履行期約定不明確,應認定經過了合理的時間,可以認定是到期的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前提條件,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務,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至于原因如何可以不予考慮,對此法律亦未要求債權人就此承擔舉證責任。而且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的行為需對其債權人的到期債權造成不能實現的危險。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