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的行使方法

導讀:
代位權的行使方法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對丙公司的債權,損害了債權人乙商業銀行的利益,因此,乙商業銀行有權行使代位權,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丙公司的財產以償還甲公司的借款。《合同法》第73條第2款規定:“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那么代位權的行使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的行使方法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對丙公司的債權,損害了債權人乙商業銀行的利益,因此,乙商業銀行有權行使代位權,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丙公司的財產以償還甲公司的借款。《合同法》第73條第2款規定:“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關于代位權的行使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的行使方法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案例
甲公司向乙商業銀行借款1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期滿后,由于甲公司經營不善,無力償還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貨款20萬元,甲公司不積極向丙公司主張支付貨款。為此,乙商業銀行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執行丙公司的財產,以償還甲公司的借款。
1.法院是否應支持乙商業銀行的請求
2.若乙商業銀行行使代位權花費3000元必要費用,此費用應由誰承擔
分析:代位權及其行使范圍
1.法院應支持乙商業銀行的請求。《合同法》第73條第l款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對丙公司的債權,損害了債權人乙商業銀行的利益,因此,乙商業銀行有權行使代位權,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丙公司的財產以償還甲公司的借款。
2.花費的3000元費用應由甲公司承擔。《合同法》第73條第2款規定:“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考察法條:
《合同法》第73條第l款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