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

導讀:
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那么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關于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分立如何通知債權人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減資】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