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是否對延期債務承擔

導讀:
擔保人是否對延期債務承擔保證擔保的擔保人在保證期限內對債務承擔責任,延期債務超過保證期限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二)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怎樣的賠償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那么擔保人是否對延期債務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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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是否對延期債務承擔
保證擔保的擔保人在保證期限內對債務承擔責任,延期債務超過保證期限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替他人擔保需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
(一)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應怎樣承擔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二)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怎樣的賠償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三)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如何?擔保人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