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務人不明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導讀:
主債務人不明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嗎主債務人不明,抵押合同所擔保的對象失去了擔保意義,因此,擔保人無須承擔擔保責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那么主債務人不明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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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務人不明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主債務人不明,抵押合同所擔保的對象失去了擔保意義,因此,擔保人無須承擔擔保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