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需要承擔責任嗎

導讀:
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同時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包括兩種情形:其一是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與主合同效力無關。據此,擔保合同自身無效主要有以下情況:1、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無效擔保合同如房產抵押應經登記未登記。不符合這些條件的當事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是無效擔保合同。那么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需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同時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包括兩種情形:其一是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與主合同效力無關。據此,擔保合同自身無效主要有以下情況:1、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無效擔保合同如房產抵押應經登記未登記。不符合這些條件的當事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是無效擔保合同。關于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需要承擔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對債務人提供的擔保負有責任的一方,從擔保人的定義可以看出,擔保人很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擔保人免除法律責任的條件有哪些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法》第5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同時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在擔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擔保合同無效,包括兩種情形:其一是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與主合同效力無關。
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的效力取決于以下四個要素:
主體是否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內容是否合法;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據此,擔保合同自身無效主要有以下情況:
1、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無效擔保合同
如房產抵押應經登記未登記。
2、內容不合法的無效保證合同
擔保合同可因擔保的事由不合法,抵押、質押的標的不合法,或者權利義務違反平等、公平原則而無效。
3、主體不合格的無效擔保合同
在擔保借款合同中,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抵押人必須是抵押物的所有權人、處分權人,或經所有權人授權的人;出質人必須是動產質物的所有權人、處分權人,質押權利的債權人、持有人或享有人。除公民之間的借款的以外,接受擔保的貸款人必須是具有貸款業務資格的銀行等金融機構。
不符合這些條件的當事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是無效擔保合同。此外《,擔保法》還特別規定,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法人授權的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作為保證人,他們作為保證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是無效合同。
當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作為第三人,以自己財產為他人的借款提供抵押或質押的,也應確認合同無效。
4、意思表示不真實的無效擔保合同
這種無效擔保合同在保證擔保中表現最為明顯。《擔保法》第3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這兩種情況下保證人之所以不承擔保證責任,是因為保證行為違背了保證人的真實意愿、違背了自愿、誠實信用的擔保原則,而保證人在締約時沒有過錯,合同無效的責任在于主合同債權人或主合同雙方當事人。
此外,如果保證人能舉證證明,系他人盜用其公章所為,也可以確認保證合同無效,但保證人應承擔保證合同無效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