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轉移財產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導讀:
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部分轉移的,原債務并不退出債務關系,只是其所應承擔的債務額發生減少,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部分的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擔保責任。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債務人轉移財產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部分轉移的,原債務并不退出債務關系,只是其所應承擔的債務額發生減少,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部分的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擔保責任。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關于債務人轉移財產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在未經過擔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甚至轉移財產或是債務,讓擔保人陷入比較大的風險,出現這樣的情況下,債務人轉移財產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下面催天下小編為你解惑。
債務人轉移財產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呢?
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根據《合同法》第11條的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電文(包括電傳、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物權法規定的債務轉移不但包括債務人將債務全部轉移給他人,也包括將部分債務轉移給他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部分轉移的,原債務并不退出債務關系,只是其所應承擔的債務額發生減少,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
部分轉移債務的也必須經擔保人同意,否則擔保人對轉移出去的部分債務不承擔擔保責任。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的全部擔保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部分的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擔保責任。
債務人與擔保人約定擔保,擔保人就要按約定為其提供擔保責任,即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