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

導讀:
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約定不明的為兩年。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約定不明的為兩年。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關于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擔保期間有多長
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約定不明的為兩年。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