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間是多長時間以及注意事項

導讀: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間是多長時間以及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關于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間是多長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常見,而擔保的種類也很多,其中抵押擔保就是其中一種。那么進行抵押擔保時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間是多久呢?對于這些問題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根據《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抵押擔保應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抵押擔保法律關系中,抵押權是抵押擔保的核心,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權又是抵押權的核心。
1、通常來說,抵押權人優先于一般債權人受償。
2、當抵押物被查封、被執行時,抵押權優先于執行權。
3、當債務人宣布破產時,抵押權優先于破產費用和一般債權。
4、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5、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
6、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7、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于質權人占有。
8、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