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期間和抵押合同的關系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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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物價值與所擔保債權數額有什么關系(一)《擔保法》第35條的規定及其爭議我國《擔保法》第35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其余額部分。”按照上述理解,如果當事人在設定抵押時,抵押物的價值低于債權的數額,將有可能導致該抵押合同的無效。從審判實踐來看,確實存在著因為抵押物的價值低于擔保的債權的價值而被宣告無效的情況。那么抵押物價值與所擔保債權數額有什么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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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那么第三人抵押擔保合同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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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發生債務關系時一般懂得維護自己權益的債權人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人、抵押物、或者質押一些東西等。下面催天下小編就給大家分析下債務關系中關于擔保人、抵押、質押。否則就視為你怠于行使權利,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就自動解除了。擔保、抵押、質押是有區別的,擔保有時效期限,抵押需提供的是類似于不動產類的資產,且需要登記。那么在債務關系中關于擔保、抵押、質押的介紹和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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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與抵押雙重擔保之中的求償關系前文已經提到,債權人既可以實現抵押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還可以同時實行抵押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筆者認為,該條背離了雙重擔保的本意。債權人實現抵押權滿足債權,保證責任自然解除,保證人根本就不再需要對抵押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而且,保證人在清償債務后,可代位行使擔保物權,不可能損害保證人的利益。按照該條的規定,在保證或者抵押的范圍缺乏約定或者不明確的情況下,保證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彼此之間竟然可以相互求償。那么保證與抵押雙重擔保之中的求償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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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物價值與所擔保債權數額的關系(一)《擔保法》第35條的規定及其爭議我國《擔保法》第35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其余額部分。”按照上述理解,如果當事人在設定抵押時,抵押物的價值低于債權的數額,將有可能導致該抵押合同的無效。王利明教授指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的財產必須大于或者等于其所擔保的債權的價值,并不符合擔保法保障債權的目的。那么抵押物價值與所擔保債權數額的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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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流抵押的特點還有讓與擔保的靈活性,讀者應該對其有初步了解。但是,相對于受物權法定主義規制的擔保物權,讓與擔保在靈活性方面具有較大優勢。再次,與流質或流押不同,在讓與擔保的安排中,擔保物所有權雖然已經轉移給債權人,但擔保權人與擔保人之間存在信托關系,擔保權人并非確定地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那么流抵押和讓與擔保的關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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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擔保法》第35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從審判實踐來看,確實存在著因為抵押物的價值低于擔保的債權的價值而被宣告無效的情況。王利明教授指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的財產必須大于或者等于其所擔保的債權的價值,并不符合擔保法保障債權的目的。抵押權的不可分性也決定了設定抵押時,強調抵押人提供的財產價值高于或等于其所擔保的債權的數額,是沒有意義的。依照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權的設定僅以所擔保的債權為限,已然構成立法者對抵押擔保交易的當事人事先設定的不應當存在的立法風險。那么抵押物的價值與擔保債權數額有什么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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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賃權是基于租賃合同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務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反之,如果抵押在前,出租在后,則抵押可破除租賃,即抵押權人實現抵押后,有權解除租賃關系。如果已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仍然承租,則后果有承租人承擔。承租人在租賃前也應了解租賃物的抵押權問題。抵押權人在審查抵押物時也應了解抵押物的租賃情況。那么擔保法解釋關于租賃和抵押的相互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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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抵押要登記才生效,質押則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那么抵押質押和擔保之間是什么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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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擔保的范圍有哪些所謂抵押擔保的范圍就是指抵押關系成立之后債務人屆滿未履行債務債權人要實現抵押權在什么范圍內優先受償的問題。它是抵押效力問題中最重要的內容之。擔保法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權為約定擔保物權故抵押擔保的范圍般應當以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約定為準。債務人或者第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那么抵押擔保的范圍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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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在實際法律中,即使債權有了借款人的抵押擔保,抵押擔保債權也并非萬無一失。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在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法院對相應的債權糾紛未經審理、判決并進入執行程序的,抵押權人的抵押權難以實現,而此進程抵押權人無法控制。如果抵押物被其他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后,依據查封的法律效力,抵押權人通過與抵押人協議處置抵押物的行為無效,只能通過法院處置途徑才能實現抵押權。那么抵押擔保債權也并非萬無一失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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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權除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外,依擔保法規定,還可因抵押權實現、抵押物滅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轉讓價款提存而消滅。抵押權人對擔保物取得了擔保物權,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那么擔保期間和抵押合同的關系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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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期間和抵押合同的關系是怎樣的二者關系:抵押期限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抵押合同不需要約定抵押期限。什么是擔保期間和抵押合同1、擔保期間:所謂擔保物權期間,又稱擔保物權期限,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擔保物權人能夠行使擔保物權的有效期間。抵押權人對擔保物取得了擔保物權,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擔保法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相抵觸,沒有法律約束力外,其余條款符合《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為有效。那么擔保期間和抵押合同的關系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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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做汽車抵押擔保要求押車合法嗎般人認為做汽車抵押擔保時只要交出車輛登記證即可社會中普遍的交易習慣也如此導致許多人認為汽車抵押只押證不押車凡是主張押車的抵押擔保將可能涉嫌違法。其實不然大多汽車抵押實行押證不押車但是法律上肯定押車的合法性。做汽車抵押擔保時雙方訂立抵押擔保合同時允許抵押權人主張押證又押車。不過因為給押車之后抵押人的汽車使用權也將失去所以如果想在抵押之后繼續使用汽車的那么建議是盡量約定押證不押車。在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后可以申請解除抵押登記解除抵押登記時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1、抵押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2、抵押車登記證書。那么做汽車抵押擔保要求押車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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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青羊區律師 臺山市律師 寶安區律師 清鎮市律師 江華縣律師 鹽田區律師 玄武區律師 武岡市律師一、抵押和擔保關系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它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擔保是總的概念,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是擔保的具體形式。擔保債權的設立,債務人不但如愿取得貸款,而且仍舊可以處分或用益擔保物。那么抵押和擔保的關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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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法定情形未判決離婚,但是法院認可了原告舉證的對方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的事實,并進行了否定評價!很多人都認為這樣的第一次訴訟不需要委托專業律師,其實不然。第一次訴訟即使不判離,但訴訟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第二次的鋪墊,可謂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