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

導讀:
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是一種債權,具有相對性,是不能進行抵押擔保的。哪些財產可以抵押為了保證債務人如期還債,往往以一些財產進行擔保抵押。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可以適用浮動抵押的擔保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不包括消費者個人;而浮動擔保的資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及產品等動產,不包括不動產;融資的用途主要限于解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流動資金之不足,不宜適用消費、按揭、信用卡、中長期項目等融資法。那么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是一種債權,具有相對性,是不能進行抵押擔保的。哪些財產可以抵押為了保證債務人如期還債,往往以一些財產進行擔保抵押。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可以適用浮動抵押的擔保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不包括消費者個人;而浮動擔保的資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及產品等動產,不包括不動產;融資的用途主要限于解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流動資金之不足,不宜適用消費、按揭、信用卡、中長期項目等融資法。關于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可以進行抵押擔保嗎
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是一種債權,具有相對性,是不能進行抵押擔保的。
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為了保證債務人如期還債,往往以一些財產進行擔保抵押。我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還規定了如下不得抵押的財產: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第三十四條第五項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即“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規定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財產怎么抵押
抵押有三類方法,分別是一般抵押、浮動抵押、最高額抵押,具體如下:
(一)抵押方法一——一般抵押
所謂一般抵押,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務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法。
這種抵押是在目前生活中適用最為廣泛的法。它的特征是一個主債務合同對應一個抵押擔保合同法。這種抵押形式對于那些經常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來說太繁瑣,缺乏靈活性,不便操作法。其比較適合那些不經常發生的合同,比如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住房貸款、朋友間的私人借款等法。
(二)抵押方法二——浮動抵押
所謂浮動抵押,是指債務人以其現有的和將有的動產為其債務提供擔保,該項擔保的動產處于浮動而非固定的狀態,直至債務到期不能清償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確定時點的動產優先受償的制度法。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可以適用浮動抵押的擔保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不包括消費者個人;而浮動擔保的資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及產品等動產,不包括不動產;融資的用途主要限于解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流動資金之不足,不宜適用消費、按揭、信用卡、中長期項目等融資法。因此,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在解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時,選擇這種較為靈活的抵押形式更為有利。
(三)抵押方法三——最高額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