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

導讀:
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那么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關于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有哪些區別
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務轉讓的第三人即債務受讓人則應獨立對債權人承擔全部債務,因債務的合法轉讓原債務人的責任被免除,債權人只得要求新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
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債務加入,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來成為新債務人,并與原債務人一起對債權人承擔連帶債務,同時不免除原債務人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條【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轉移時新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債務轉移時從債務一并轉移】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