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

導讀:
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民間借款合同的規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民間借款合同的規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關于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協議中的無效條款都有哪些
民間借款合同的規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
1、借款合同違法利率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2、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七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民間借款合同是無效合同。
4、在民間借貸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5、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系或者聯營合同關系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