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

導讀:
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在夫妻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外提的無償保證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在夫妻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外提的無償保證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怎么辦
在夫妻一方沒有明確同意共同舉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外提的無償保證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當事人在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