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要不要承擔

導讀:
(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應該根據原夫妻二人的約定由一方或雙方共同償還1、如果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沒有作出約定,則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其實這二者都是包括在夫妻債務里面的,但是夫妻在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只需要對其中屬于共同債務的部分作出處理。那么離婚后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要不要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應該根據原夫妻二人的約定由一方或雙方共同償還1、如果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沒有作出約定,則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其實這二者都是包括在夫妻債務里面的,但是夫妻在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只需要對其中屬于共同債務的部分作出處理。關于離婚后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要不要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要不要承擔
(一)單方的個人債務
如果只是單方的個人債務,那么離婚后這筆債務應仍由其個人來償還。但是,這種情況有著明確的限制條件:
1、債務必須是原夫妻一方個人所欠的債務,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沒有一起去借債。
2、接到的款項,都是為其個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是家庭開支。
3、即使是個人獨用,也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撐。
(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應該根據原夫妻二人的約定由一方或雙方共同償還
1、如果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沒有作出約定,則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
2、如果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進行了約定,則有約定方進行償還。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男女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是否對債務進行了約定,債權人都有權利向任何一方主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同時向原夫妻雙方主張權利。即使債權人僅向一方主張權利,此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以憑離婚協議或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要求補償。
也就是說,夫妻間即使第債務切割進行了約定,也只對彼此有用,不能對抗其他人。
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其實這二者都是包括在夫妻債務里面的,但是夫妻在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只需要對其中屬于共同債務的部分作出處理。因為認定為一方的債務,不管夫妻最終是否有離婚,其實另一方都是沒有償還的義務,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分割處理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