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收條上增加違約責任

導讀: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義務,是約定義務。違約責任,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條件,實行嚴格責任原則。那么如何在收條上增加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義務,是約定義務。違約責任,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條件,實行嚴格責任原則。關于如何在收條上增加違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如何在收條上增加違約責任
當事人想在收條上增加違約責任的,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后,可以增加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
1、產生的前提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前義務,是法定義務。
而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義務,是約定義務。
2、歸責原則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要件,實行過錯責任原則。
違約責任,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條件,實行嚴格責任原則。
3、責任方式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只有賠償損失一種,而違約責任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強制履行等方式。
4、賠償損失的范圍不同
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是信賴利益的損失,而違約責任賠償范圍是履行利益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