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間借款合同有期限規定嗎

導讀: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那么民法典民間借款合同有期限規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關于民法典民間借款合同有期限規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民間借款合同有期限規定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借款合同有效期解釋就是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理解是,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后借款人在規定的時間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要債務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多長時間。借款的訴訟時效,規定為三年,也就是意味著出借人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后,三年內沒有要求借款人履行借款義務,那么出借方在三年后通過法律的途徑起訴借款人,如果借款人主張借款合同已經過訴訟時效,那么法院將會駁回出借方的訴訟請求。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款合同超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則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二、借款什么情況下沒過訴訟時效
對民間借款糾紛訴訟時效的適用原則,應當堅持作有利于債權人利益解釋的原則。在下列情況下應當認定訴訟時效未超過:
1、放棄訴訟時效利益行為的認定。
在民間借款糾紛中,常常存在債務人在借款已過時效后,經過債權人追索并經債務人通過書面等形式重新認可的情況,對此,也應當認定為債務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自愿放棄,此時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就具備勝訴權。
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時效認定。
分期償還債務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種重要方式,在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合同債務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應當從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于不同類型的民事方面的糾紛,所適用的訴訟時效的時間長短是不一樣的,因為我們國家總共是規定了有短期的訴訟時效,長期的訴訟時效和一般的訴訟時效,關于民間借貸糾紛就是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