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

導讀: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因此,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先還本金還是利息如何確定還款順序的,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利息是借款者為取得貨幣資金的使用權而支付給貸款者的一定代價,或者說是貨幣所有者因暫時讓渡貨幣資金使用權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一定報酬。利息水平的高低是通過利息率表示出來的。那么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因此,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先還本金還是利息如何確定還款順序的,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利息是借款者為取得貨幣資金的使用權而支付給貸款者的一定代價,或者說是貨幣所有者因暫時讓渡貨幣資金使用權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一定報酬。利息水平的高低是通過利息率表示出來的。關于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
在民間借貸法律實務中我們可以看到借條看到,幾乎所有的借條都沒有對還款是對先還本金還是利息進行約定。對還款方而言,會主張自己還的是本金;而對出借方而言,會主張還的是利息;當然這是針對沒有全額清償本息的情況下而言的。那么遇到這樣的糾紛,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法律對還款順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參照其他的法律條文規定,得出先還利息再還本金的結論。《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對于本金的清償沒有任何爭議,本條款從立法上明確了對利息的保護,從這個角度來講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這也符合法律對合法民間借貸保護的精神。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因此,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先還本金還是利息如何確定還款順序的,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
本金的含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