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區分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的適用范圍,還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無罪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不當得利則為事件;2.無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務為獨立的法律要件,且主觀上要有為他人管理事務的意圖;不當得利要發生在主體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履行不存在的債務所引起的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揚社會互助的道德追求,確認無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卻管理行為的違法性,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在性質上,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那么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區分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的適用范圍,還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無罪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不當得利則為事件;2.無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務為獨立的法律要件,且主觀上要有為他人管理事務的意圖;不當得利要發生在主體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履行不存在的債務所引起的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揚社會互助的道德追求,確認無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卻管理行為的違法性,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在性質上,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關于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別是什么
區分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的適用范圍,還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無罪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不當得利則為事件;
2.無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務為獨立的法律要件,且主觀上要有為他人管理事務的意圖;不當得利要發生在主體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履行不存在的債務所引起的不當得利。
3.無因管理是立法鼓勵人們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危難相助;不當得利則是為了衡平當事人之間的利益。
具體區別的內容
1、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
無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羅馬法,近代各國民法建立相應的無因管理法律制度。無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揚社會互助的道德追求,確認無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卻管理行為的違法性,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在性質上,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無因管理有真正無因管理和不真正無因管理兩種類型,真正無因管理包含適法無因管理和不適法無因管理,不真正無因管理包含誤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類型的無因管理,其構成要件不同,產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
無因管理的表現形式有很多:常見的有見義勇為,下雨,鄰居不在幫助鄰居家收被子等等行為都屬于無因管理,通俗一點就是沒有義務的助人行為。
2、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而獲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害的事實
因為不當得利是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一種不正?,F象,在社會生活中任何人不得無合法根據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損害,因此,依法律規定,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當事人應將其所取得的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受損失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還其不當得到的利益。因此,不當得利為債的發生原因,基于不當得利而產生的債稱為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之債既不同于合同之債,也不同于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不是當事人雙方間的合意,不當得利之債并非是當事人追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是法律為糾正不當得利的現象而直接賦予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當得利從其性質上說屬于事件,而非行為,當然不是一方當事人為維護他人利益而實施的合法事實行為。不當得利可因各種原因發生,但作為債的發生原因,則不論其是因何原因造成的,只要發生不當得利的后果,就在當事人間產生不當得利之債。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無因管理定義】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條【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時的法律適用】管理人管理事務不屬于前條規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應當在其獲得的利益范圍內向管理人承擔前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一條【管理人適當管理義務】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應當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斷管理對受益人不利的,無正當理由不得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