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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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觀要件
無因管理的構成在主觀上須管理人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為他人管理事務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為所生的事實上的利益,歸屬于他人的意思。
2、客觀要件
管理他人事務管理行為的范圍。
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條 【無因管理定義】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