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的送達

導讀:
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當然,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送達和簽收送交方式一般是直接送達,這種送達方式必須由當事人在送達憑證上簽收。那么可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的送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當然,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送達和簽收送交方式一般是直接送達,這種送達方式必須由當事人在送達憑證上簽收。關于可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的送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的送達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當事人拒收認定書,并不意味著事故處理機關沒有送交。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內做出復核結論。當然,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
因此,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絕不可拒收。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送達和簽收
送交方式一般是直接送達,這種送達方式必須由當事人在送達憑證上簽收。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憑證只是當事人簽收的一種法律手續,當事人的實體權利不會受任何的影響,這與本人是否同意責任認定無關。如果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憑證上簽字,送達人可以讓在場人(見證人)簽字,視為送達,即使無見證人,只要在憑證上注明有關情況即視為送達。
如果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注明“不同意”字樣,以證明不同意事故認定書所認定的事實或者責任,然后領取事故認定書,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