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是要雙方到場簽字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是要雙方到場簽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是要雙方到場簽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是要雙方到場簽字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會給當事人且不需要雙方都簽字有一方簽字交通事故認定也是有效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4、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拒收嗎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在經過現場勘驗、檢查、調查等相關程序后會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以此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并及時送達當事人。但有的當事人由于對認定書有異議拒絕簽字不予接收這是極其不可取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當事人拒收認定書并不意味著事故處理機關沒有送交。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
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內做出復核結論。




